張貼日期: 2021-02-19 08:11:08 點閱:232
彰化縣政府 函
主旨:轉知勞動部110年「全國職場安全健康週活動實施計畫」1份,惠請協助宣導並轉知所屬會員、廠商知悉並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0年2月3日勞職授字第11000200439號函辦理。
二、為型塑全民職場安全衛生文化,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實現尊嚴勞動,提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整體水準,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各事業單位雇主應負責宣導職安法及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使勞工周知;直轄市與縣(市)主管機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大專校院及全國高中(職)學校,亦應積極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三、有關各單位配合本計畫之辦理情形,已列為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優良單位五星獎、公共工程金安獎及政府機構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績效優良等獎項之評核指標,請惠予轉知所屬(轄)機關(構)、會員(協力)廠商、學校、教育訓練單位或事業單位等共同參與,並依本計畫內容及附件格式,自行研提各單位年度推動計畫,旨揭實施計畫電子檔已置放於該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路徑:首頁/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職場安全健康週),請自行下載參閱。
四、為利事業單位提報職場安全健康週系列活動計畫暨執行成果,該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建置「職場安全健康週專網」(https://safety.osha.gov.tw/),有配合推動意願者,請於本年4月19日完成上傳,提報資料上傳以1個ZIP壓縮檔案(其內容應含括實施計畫及系列活動一覽表電子檔,檔案格式以doc、xls、odt及ods為限)且10MB為限;另請各單位按提報資料依期限實施,實施成果經審核通過後,各單位得於明(111)年1月10日逕至「職場安全健康週專網」列印年度參與證明,未依期限完成者將不予提供;尚未完成帳號建置者,請參閱操作說明(https://safety.osha.gov.tw/post/howto)辦理。
五、另有關附件計畫六、建議各單位辦理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疫情,各事業單位可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訂頒之相關措施,規劃辦理職場安全衛生防護事項,至其餘相關推廣活動,建請各單位發揮創意,可朝靜態、線上活動或擇適當時間辦理之方式進行。
六、相關實施計畫資料請逕至勞工處網站/訊息中心/公告資訊自行下載參閱,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人陳先生(電話:04-753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