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19-12-03 18:36:14 點閱:1117
因應鄰近亞洲地區非洲豬瘟疫情延燒,考量本病入侵管道眾多,須提升全民防疫意識,共同防堵疾病於境外。 |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旅客違規攜帶肉類製品入境未申報檢疫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拒絕其入境。 |
「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電子檔請逕自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宣導資料/平面文宣/「108-11-12:出國必看不買清單」項目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