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8-31 13:41:42 點閱:1032
彰化縣政府 函
主旨:函轉高雄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廠所產之中秋禮品相關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辦理。
二、有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略以:「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物品及其提供之服務,於合理價格及一定金額以下者,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及接受政府補助之機構、團體、私立學校應優先採購。…各義務採購單位應依相關法令規定,採購該物品及服務至一定比率。」,合先敘明。
三、高雄市有24身心障礙團體推出共計百項秋節好禮,請逕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下載110年高雄市身障秋節禮品型錄洽各身障機構團體,或至高雄市輔導建置礙優網(https://www.iustore.com.tw/)瀏覽選購。